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匡璇) 31日下午,东港区教育局发布了《2017年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拆迁后确未购房的,可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按“户籍+房产”、“单房产”的顺序安排入学。
据介绍,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需于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监护人需登录“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填报报名信息,申请学位。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3日凌晨至9日20点,可于8月14日登录平台完善信息或补报名。
据了解,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在“申请片区内学校学位”时,属“单房产”类别的需再申请一个调剂学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填报居住证、房屋租赁、务工经商信息。
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报名依据的,需同时满足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儿童的户口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两个条件。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可申请本校初中部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需要网上报名。
市民可拨打东港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3226781进行咨询。报名链接、学校招生计划和区域划分详见齐鲁壹点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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