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7月31日讯(记者 薛瑞) 7月26日,泰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博阳路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博阳路将进行改造拓宽,对项目建设需征收的合法房屋,向社会发布补偿标准、产权调换住宅分房方式等。征求意见自2017年7月24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22日。
按照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委、市政府确定对博阳路进行改造拓宽。此次工程将征收部分房屋,范围为北起环山路,南至泰新高速公路,博阳路控制宽度70-90米内的合法房屋,以及省庄立交桥改造、平交路口展宽和相应配套设施建设需征收的合法房屋(以规划施工放线位置为准)。征收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0日内。征收采取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
方案对补偿标准、产权调换住宅分房方式、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被征收人奖励政策等,均作出明确说明。未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执行政府补偿决定书的被征收人,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对补偿方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该方案征求意见自2017年7月24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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