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有学可上
招生入学推行“全覆盖、零拒绝”,不能到校就读的可享“送教上门”
2017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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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樊舒瑜) 近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确保今年秋季学期达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的残疾学生都有对应的就读学校。
  通知指出,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遵循“特事特办”原则和全纳教育理念,制定本区县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方案。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根据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妥善安置,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学校接受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有特别需要的残疾学生可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并提供专业支持;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通过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同时,今年市特殊教育中心仍将面向全市招收四类残疾儿童少年:(1)视力障碍学生:6-15岁儿童少年8-10人、职业中专和高中教育各12人(具有义务教育证书);(2)听力障碍学生:6-15岁儿童少年8-12人、职业中专和高中教育各12人(具有义务教育证书);(3)智力障碍学生:职业中专16人(16-20岁);(4)聋人康复学生,人数不限,包括0-6岁已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智力正常的听障儿童或0-6岁存在言语、认知、运动、学习能力、情绪障碍的儿童。各区县特殊教育中心以招收本区县6-15岁智力障碍儿童少年为主。
  通知强调,各区县及市特教中心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本区县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方案,统筹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摸底排查登记、入学登记、“一人一案”等工作,按时完成相关任务。8月15日前,市、区县特教学校上报残疾儿童鉴定评估和入学安置情况,并发放入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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