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区144套公租房公开招租
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逾期不受理
2017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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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8月1日讯(记者 林丹丹) 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临港区第2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启动,144套公租房位于临港区常州路北、台州路东,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符合条件的可到临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144套公共租赁住房中,单套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59平方米。报名时间:10月11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此次报名地点:临港区昀卓商务大厦对面、原威福斯特车间北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5580167。
  报名截止后,摇号确定承租对象选房排序,摇号结束后,在威海市住房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公示认租人名单、选房顺序,公示期10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摇号、签订合同及交房时间另行通知。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为6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按统一标准,水、电、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按相关部门统一标准。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在本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有稳定工作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大学生的无房人员;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均未领取过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经审核通过的威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人请在9月15日前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218室申请办理,逾期将不参加本次摇号分配,咨询电话:0631-558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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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交的材料:
  1、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出具《威海市区廉租住房补贴资格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身份证、工作单位介绍信或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新就业大学生还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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