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变道当心“晃”了自己
济南交警两个小时查处17名司机,每人罚款100元
2017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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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交警大队女子中队民警对连续变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本报记者 张泰来 摄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熊玮琪 孟焕然) “经十纬一,一辆牌号为鲁A××××的白色轿车连续变道,请注意查处。”8月11日,济南市中交警大队女子中队联合大队指挥中心,结合监控设备和路面警力对路口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查处,对包括恶意加塞、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短短两个小时就有17名驾驶人因连续变道被交警处以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
  11日上午9点15分,行动开始不久,女子中队教导员张霄的对讲机里就传来指挥中心的指令,让她查处一辆连续变更两条车道的白色SUV轿车。很快轿车驶入经十纬一路口等待信号灯。
  “您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张霄上前例行检查,并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据介绍,在被信号灯拦住之前,这辆白色轿车从顺河高架路经十路体育中心下桥匝道口出来,接着连续跨越两条车道,后沿道路北侧的机动车道直行。这一切被市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通过监控探头全程抓拍记录。
  “变道我注意观察了,也打了转向灯。”面对查处,驾驶人很配合,但并不认为自己连续变道是违法的,“明明是虚线,怎么还不能变道呢?”
  “按照规定,在虚线范围内是允许变道行驶的,但连续变更两条及以上车道的行为则是不允许的。”张霄对驾驶人做了解释,告诉他在不影响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观察后路况是允许变道的,但单次变道只允许变更一条车道,要进行两车道及以上的变道,需“依次变道”,也就是说,变更一次车道后要沿车辆通行方向行驶一段距离,确保行车安全后再次变道。
  “路面上路况复杂,车道内随时会有车辆通行,连续变道容易产生视觉盲区,且容易造成道路拥堵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连续变道的行为是不允许的,这样的驾驶行为一经查出将对驾驶人进行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张霄介绍,虽然有明确规定,但是众多驾驶人对此却并不知情,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的驾驶人大有人在。就在张霄对这名SUV驾驶人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又有一名司机因为相同情况,被交警查处。在11日上午的行动中,9点至11点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市中交警就查处17起多次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
  市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负责人冯佳介绍,根据前期查处情况分析,目前,驾驶人主要存在3种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有灯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俗称乱道行驶);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超越行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加塞”;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前两种违法行为,将对驾驶人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针对‘连续变道’的行为则将处以罚款100元、不记分处罚。”冯佳说。
  市中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充分利用现有的高清监控和电子抓拍设备,对以上三种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实时进行证据锁定、跟踪抓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控、及时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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