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省级创业型单位开始创建,最高一次性奖补50万元
聊城13个单位已获评省级“创业型”
2017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8月13日讯(记者 杨淑君) 日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新一轮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目前聊城已有13个单位获评省级“创业型”。
  根据文件精神,到2018年底,全省创建22个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60个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600个创业型社区。首批创业型示范城市、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不再列入此次创建范围。各市(县区)申请参加创建创业型城市(县区)工作的,其辖区街道(乡镇)、社区共同参与创建,不再重复申请参加创建工作。各街道(乡镇)申请参加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活动的,其辖区内的社区共同参与创建,不再重复参加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
  整个创建活动共分为申报审核、启动创建、创建督导、自查自评和评估认定等五个阶段,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终期评估,创建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其中,创业型城市(县区)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创业型街道(乡镇)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创业型社区评估为省级“四型就业社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截至目前,聊城莘县已被评为省级创业先进城市(县、区),临清市烟店镇、高唐县鱼丘湖街道等2个乡镇(街道)已被评为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八一社区、临清市新华街道元仓社区、高唐县人和街道康乐社区等10个社区已被评为省级创业型社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