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高速上停车倒车
驾驶员一次被记18分罚400元
2017年08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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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速上倒车且停车的轿车。
  本报聊城8月14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李晓辉) 14日上午,聊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在G20青银高速公路,一辆悬挂晋AV615U的小型汽车停车且倒车,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高速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民警依法对其行为识别查证,对驾驶人员处以记18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记者从民警提供的监控录像中看到,这辆悬挂晋AV615U牌照的小型汽车,在G20青银高速公路424公里+26米处停车倒车的过程中,高速公路上大小车辆来来去去,其违法行为非常危险。“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普遍比较快,违法停车倒车行为不但影响到车辆的正常通行,还容易引发恶性追尾事故,对高速公路安全是一个极大的威胁。”聊城高速交警告诉记者,正因为如此,对这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保持高压严管状态。
  民警介绍,该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4项、82条第1项《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21条第1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2条第14项11项,其将面临驾驶证记18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上高速前一定提前做好功课,规划行车路线,上了高速路,要集中注意力,别忘了看路标,如果不留神错过出口或匝道,宁可多花一些时间到下一个出口也不要倒车或调头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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