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堆放杂物,趁早清理吧
济宁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倒查
2017年08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一高层小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资料图)。
     本报济宁8月16日讯(记者 苏洪印) 18日起,济宁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将启动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从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上获悉,本次治理内容包括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安全疏散设施方面,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都在治理范围之内。
  管道井方面,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将被进行全面治理。
  电气燃气管理方面,包括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等。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包括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
  凡高层建筑发生亡3人以下的火灾,提请县级政府组织调查;发生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火灾,提请市级政府组织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