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16日讯(记者 陈新) 近日,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谷里镇高东村原村两委干部骗取低保款问题。市纪委分别给予谷里镇高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京兵,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报帐员马玉章,原村党支部委员马兴辰3人开除党籍处分,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楼德镇西营西村原村两委干部骗取低保款问题。市纪委给予原村党支部委员、村文书、会计夏恩根开除党籍处分。楼德镇党委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张同元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村党支部委员张乃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委会主任王业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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