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被迫搬家执法部门别旁观
2017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马涤明

  “南京猥亵女童案”引发了惊人的网络暴力——爆料人陈岚频遭网络与电话骚扰,甚至收到数以千计的死亡威胁。为此,她不得不提高风险防范级别,打算搬家。
  一些问题人员通过群、吧形成某些带有“组织”性质的团伙,抱团作恶。围攻陈岚的这伙人员,看上去组织有序,不仅人肉出了陈岚的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在网上发布,还连续几十个小时对陈岚电话进行骚扰,发送死亡威胁短信;并且,微博下面有一些24小时不停“作业”的刷屏者相互配合,语言围攻显现出“节奏性”……这有点像“网络黑社会”了吧?
  曾几何时,“咸猪手族”“顶族”之类的臭味相投者居然也在网上玩起“圈层社交”,在一些“兴趣小组”的群、吧之中赤裸相对,全没有“无耻”“邪恶”“卑劣”的概念。叫人担心,如此下去,现实中分散的邪恶会通过这种网络“组织”放大,在罪恶之路上越走越远。除了我们已经知道的“恋童癖群”“顶族群”“咸猪手群”,说不定还有“小偷群”,甚至“兴趣相投”的暴力犯罪分子活动的QQ群、微信群,他们正在以黑话、内部交流方式避开网络监管,交流“经验”图谋不轨。对此,有关部门必须要提高警惕。
  公益爆料人陈岚以及更多的“陈岚们”,应受到国家的保护。常言说“邪不压正”,如果陈岚真的被“网络黑社会”逼得搬家,正义人士惶恐不安,而邪恶分子却可以嚣张到24小时不停地在网上刷屏围攻、威胁,不停地骚扰爆料人手机,那岂不是“邪恶压正”了?
  陈岚已经报警,相信她会等来一个公正的结果。但我认为,除了依法处理威胁爆料人、泄露其个人信息的违法人员,对网上那些涉嫌违法的各种群、吧也应给予足够重视并严加监管,同时鼓励媒体曝光和网友举报,以防止网上各种的抱团作恶继续做大。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