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读者朋友一起解
2017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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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读者朋友一起解决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解答市民心中疑惑。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帮办热线:0535—845974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市民赵先生来电:我们家居住在莱山区万光府前社区,现在我们社区的物业对同在一个小区居住的业主实行两个收费标准。一期二期的业主都是每平米1.3元。而我们三期的业主物业费每平方米却要收取1.5元。我们所有业主享受的物业服务基本没有差别,请问这样的差异化收费是否合理?
  烟台市物价局:万光府前花园一期二期前期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备,双方合同约定物业费1.3元,三期业主入住后,基础设施已完备,双方合同约定物业费1.5元。下一步物业公司将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后,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如有疑问,请直接拨打电话6891620向莱山区物价局咨询。
  2、市民贺先生来电:我本人在莱州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我和妻子的名字。2012年我们在烟台开发区又购置一套房子。近期,想把开发区的房产出售,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如果出售的话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需缴纳要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烟台市地税局: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您的情况不符合该政策,所以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税金和合理费用)×20%。若有不明,请拨打地税咨询电话12366-2。
  3、市民周女士来电:2012年我和爱人结婚后一直没有经济能力购房,现在我们又有了双胞胎,生活压力很大,我们想申请经济适用房,请问是否符合条件?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中心区自2014年起不再推出经适房,而是实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的住房保障制度,统称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如果想问是否具备保障条件,要看您的户口、家庭年平均收入等具体条件,电询6615023或6615085。
  4、市民杨先生来电:今年7月份看好一套莱山区的二手房,准备近期和房主交易。请问购置二手房买家应交那些钱?
  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中心收取登记费,住宅为80元。另外还有契税,征收办法请咨询地税局。如果是划拨土地或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征收办法请咨询国土局。
  5、市民梁女士来电:我本人2017年初从前一个单位辞职,8月初刚入职一家新的单位。我本人的社保中断了三个月未交。请问社保中断会对将来办理医保和失业报险有影响吗?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烟台市医保政策规定:新参保职工(含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50%执行;不满六个月的,不予支付。失业的办理请咨询失业保险,电话:6905309。
  6、市民刘先生来电:我本人在2017年前用公积金贷款5万元买了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并于三年后还清了公积金贷款。我现在想用公积金再买一套面积大点的房子,请问这样会被认定为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申请公积金的话享受什么政策?
  烟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为二套住房,首付最低40%,利率上浮10%,认定为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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