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8月环境违法案件处罚结果公布
2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停产
2017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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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马媛媛)22日,记者从潍坊市环保局获悉,今年8月份,潍坊市共作出23条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其中,有20家企业因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等问题被责令停产。
  在潍坊市环保局公布的8月份环境违法案件,共作出23条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其中20家企业被责令停产。其中,潍坊市峡升供销有限公司岞山加油站、潍坊市峡山区庆祥加油站、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王家庄加油站、潍坊市潍峡加油站、潍坊市潍胶加油站五家加油站因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安丘市宏鑫机械有限公司、潍坊晨金纺织厂、安丘市特种焊条有限公司、潍坊市峡山区盛泉密封材料厂、潍坊骏杉工贸有限公司、高秀娟(峡山区岞山街道众鑫养殖场)、杨承会(峡山区岞山街道惠康织布厂)、潍坊市信意工贸有限公司、昌邑市富易木艺有限公司、潍坊市美利达纺织厂、潍坊锦紫源食品有限公司、方中正(峡山区太保庄街道中正棉纱加工厂)、姜在治(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太保庄街道日发再生纤维状物质加工厂)、潍坊市新鑫纺织有限公司、高密鸿泰木业有限公司丈岭分公司15家企业受到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的处罚,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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