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公检法联手严惩老赖
市民可拨打8185355提供线索
2017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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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张焜)22日,记者从高新法院了解到,为依法严惩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打击恶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促进社会诚信,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合发布了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通告,鼓励市民提供线索。  
  据悉,潍坊高新区公检法等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对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依法及时批捕、移送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判。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下列行为将予以重点打击: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恶意出租或者拒不腾退房地产,导致司法拍卖受阻的;拒不交付财物、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得到房屋拆迁费、征地补偿款或者其他来源的收入后,仍未自动履行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将财产隐匿、转移至亲属或者其他人名下,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虚假异议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侮辱、围观、扣押、殴打执行人员,毁损、抢夺执行器械、公务证件等,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执行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以其他方式妨害执行人员及其近亲属人身自由和正常生活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致使财产无法执行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涉嫌犯罪人员,应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履行义务,争取从宽处理。申请执行人有义务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及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和证据。此外,法院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行踪和规避、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536-818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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