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胡泉 通讯员 杨丽 崔洋) 日前,张店东二路与洪沟路路口发生一起因酒后驾车发生的死亡肇事逃逸事故,张店交警不到4小时快速侦破。目前,交通肇事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8日凌晨4时20分,张店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指挥中心电话称:“一轿车顺张店东二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东二路与洪沟路路口以北300米时,将步行的武某某撞倒致伤,轿车已逃逸。”接警后,张店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前往勘查事故现场。
经过深入调查,民警从监控视频了解到肇事车是一辆号牌为鲁CL***X白色雪佛兰轿车。在案情有所进展时,医院传来消息伤者武某某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早上8时许,民警通过公安网查出号牌鲁CL***X轿车的车主信息并通过电子警察锁定肇事嫌疑人刘某某。民警经电话联系上肇事驾驶员刘某某,刘某某于当天中午12时左右来到张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自首。经抽血检验:肇事驾驶员刘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
经审讯,肇事驾驶员刘某某如实供述了酒后驾车,将步行的武某某撞倒并驾车逃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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