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村干部冒领拆迁补偿款8万元
2017年08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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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蔚晓贤)扶贫领域是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23日,记者从昌乐县纪委获悉,近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5起典型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宝都街道刘家桥村原村文书刘钦秀虚报冒领拆迁补偿款问题。2011年5月,刘钦秀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便利,虚报冒领拆迁安置补偿款80000元。刘钦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营丘镇三冢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冯世学虚报骗取小麦补贴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冯世学利用职务之便,用本人和其妻卓孝香之名虚报小麦种植面积49.6亩,骗取小麦直补款5950元;加重群众负担摊派收取变压器改造费用9600元。冯世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高崖库区阎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秀光骗取抗旱资金等问题。2014年7月,李秀光伪造发票、虚报支出,骗取抗旱资金4880元;收取土地承包费17000元未入账据为己有。李秀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鄌郚镇规划所原工作人员冯庆瑞在危房改造中未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冯庆瑞在鄌郚镇泊庄村危房改造户资格审核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细致,导致村民刘耀明不符条件违规领取上级危房补贴8000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流失。冯庆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镇西双庙村原村文书高学宝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2008年至2015年,高学宝担任西双庙村村文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小麦种植面积102.6亩,骗取小麦直补款11462.966元。高学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时任党支部书记的高学富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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