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展中小学生自创文学作品评选
围绕“百善孝为先”主题,体裁限定散文、诗歌
2017年08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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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23日讯(记者 凌文秀) 记者从市文化馆获悉,聊城市文化馆定于重阳节期间举办“百善孝为先”中小学生自创文学作品评选活动,即日起开始征集作品。
  本次活动由聊城市文化馆主办,聊城各县(市、区)文化馆协办。活动组织发动定于8月31日前,由市文化馆制作、下发本次活动有关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化馆进行组织和发动。初选定于9月1日至9月10日,各县(市、区)文化馆接收本市中小学生提交的自创文学作品,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市文化馆,
  市直中小学生作品直接报送聊城市文化馆。终评定于9月15日至9月20日,市文化馆将在此阶段组织专家进行评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优秀作品在聊城市文化馆网站开辟专栏向公众展示,由聊城市文化馆颁发获奖证书并在《聊城文化》刊发。获奖作品报送参加山东省“百善孝为先”中小学生自创文学作品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要求作品内容要紧紧围绕“百善孝为先”的主题,从不同侧面真情讲述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模范敬老、践行孝道的故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弘扬主旋律、弘扬孝道文化,传递正能量,描绘中国梦,传承“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文学作品题目自选,体裁限定散文、诗歌,字数要求不超过2000字,严禁抄袭。
  各县(市、区)文化馆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中小学自创文学作品的材料统一报送工作,每县(市区)报送作品不少于20件,不超过50件。市直中小学生作品直接报送聊城市文化馆。报送材料包括2017聊城市“百善孝为先”自创文学作品评选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1)。作品的电子版一份,格式为doc(word文档)。9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聊城市文化馆。
  电话:0635-2186622,联系人:马妮,邮箱:lcqzys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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