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3日讯(记者 李蕊 通讯员 张跃) 1日,济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在曲阜召开。曲阜市已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验收申请,正在筹备验收事宜。
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3个城市被国家质检总局命名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目前,山东省有青岛、东营、聊城、济宁、烟台、曲阜、诸城等7个城市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创建,其中青岛市于2015年8月通过验收,已被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命名,曲阜市也已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验收申请,正在积极筹备验收工作。
2016年3月,济宁市第5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2016年10月,济宁市的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申请,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材料审核、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等重要环节,于2016年12月20日被批复同意列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至此,济宁市完成了争创阶段的任务,正式步入创建的行列。
济宁市将建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并对预包装产品、进出口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建立有效的追溯体系。此外,济宁市还将建立完善“12345”、“12315”等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和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有效调节和处理质量纠纷,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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