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增7类中医病种按病种付费结算
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将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
2017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月3日迅(记者 焦兰清 通讯员 纪元 王洋) 近日,记者从烟台市人社局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烟台市基本医保在原有桡骨远端骨折、锁骨骨折、跟骨骨折、胫腓骨骨折、肱骨髁上骨折、肱骨外科颈骨折、孟氏骨折7种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结算基础上,又增加肱骨外髁骨折、桡骨颈骨折、盖氏骨折、掌指骨骨折、掌骨骨折、踝部骨折脱位、足跖骨骨折。患上述14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在烟台中医院、莱州中医院、蓬莱中医院、牟平中医院、海阳中医院、招远中医院、栖霞中医院、龙口中医院、莱阳中医院等9家中医医院,采用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内固定术的中医特色诊疗技术进行治疗的,可以按病种结算医保费用。 
  中医治疗14类疾病优势明显,这14类中医优势病种手术相比切开复位放置钢板钢钉的西医手术,属于微创治疗,创伤小、痛苦小,术后不易发生粘连,骨折愈合速度快、遗留瘢痕小。西医手术治疗术后半年到1年需二次手术取出钢板,而中医手术治疗只需2-3个月即可取针,且取针方法简单,康复时间也大幅缩短。 
 经测算,实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后,与西医手术相比,在不计算昂贵的钢板钢钉等内固定材料的情况下,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将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有效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对符合进行按病种结算的参保患者,就诊医院医生会进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进入按病种付费结算流程以后只需要按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即可。 
  需要提醒患者的是,该费用标准包含2次住院过程,个人只需第一次住院时承担个人负担部分,第2次在同一家医院住院取针无需再付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