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这些领域环保问题突出整治有目标
年内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0%
2017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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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9月4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岳岗) 通过对大气、水、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治,2017年,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比下降1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12微克/立方米以下,改善幅度不低于11%;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
  根据《济宁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在全力攻坚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方面,主要做到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对燃煤锅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
  9月底前,所有燃煤发电机组(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0月1日起,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机组(锅炉)一律停产。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全力推进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10月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全部完成电力、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2月底前,完成铜铅锌冶炼、电解铝、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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