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启动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用三年时间培养教坛新秀1000人、学科带头人400人、名师名校长150人
2017年09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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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7日讯(记者 李楠楠) 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烟台市正式启动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用三年时间培养教坛新秀1000人、学科带头人400人、名师名校长150人,每5年评选20名教育名家,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据介绍,烟台市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要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精于教学、善于管理、专于研究、勤于指导的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教育领军人才。 
  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设烟台市教坛新秀、烟台市学科带头人、烟台名师(名校长)、烟台教育名家四个梯次,烟台市教坛新秀、烟台市学科带头人、烟台名师(名校长)每个梯次培养期为3年,培养期结束后,按学段和学科分别确定1000人、400人、150人授予相应称号。完善教师荣誉制度,每5年评选一届烟台教育名家,每届20人。烟台市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是为促进教师、校长专业发展而设置的称号,非表彰奖励项目,不实行终身制。
  据悉,烟台市教坛新秀培养人选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在一线任教不少于5年。烟台市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须具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一线任教不少于10年。烟台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在一线任教、工作原则上不少于15年,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须具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且聘任3年以上,中学教师(校、园长)须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烟台名校长培养人选,须具有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幼儿园除外),校(园)长须任职满3年,副校(园)长须任职满5年;近5年内,任职学校未发生过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办学行为。 
  小学(幼儿园)培养人选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培养人选须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校(园)长及其他兼职教师须担任学科教学工作,且工作量符合有关要求。教研人员原则上要有5年及以上一线教学经历。 
  首届烟台市教坛新秀培养人选2017年底前评选。首届烟台市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2018年底前评选。烟台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按照原工作计划评选。烟台教育名家适时评选。
  烟台市教育领军人才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所在学校、单位要鼓励和支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学习以及完成培养任务,并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所需经费可从培训经费或公用经费中列支。烟台名师(名校长)经费按现有渠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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