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7日讯(记者 徐艳) 未按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登记,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且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9月6日,东港区公安分局按照规定对日照一酒店开出10万元“反恐罚单”。这是2016年1月1日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以来,东港区公安分局根据《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违法行业场所作出的首例巨额“反恐罚单”。
2016年11月8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10日和2017年7月3日,东港区公安分局民警四次在工作中发现日照华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查验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每次均对该酒店作出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
2017年8月17日,东港区公安分局治安、反恐等部门组成的查访组在检查中再次发现:日照华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
办案民警介绍,日照华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以来,多次未按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登记,并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且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对此东港区公安分局于9月6日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酒店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并对该酒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和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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