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7日讯(记者 化玉军 通讯员 刘新华) 近期,岚山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无人机设备,对非法洗沙场和石子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向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岚山分局、岚山区碑廓镇政府等部门发出3份检查建议,促使依法查处关停37家非法洗沙场及石子场,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资源安全。
2017年7月,岚山区院在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碑廓镇二朱曹、费家湖、西辛兴等多个村庄存在非法洗沙、非法加工石子现象。经调查查明:多家非法洗沙场及石子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办理用地手续,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非法从事洗沙和加工石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岚山区检察院运用专业“无人机”设备对非法洗沙场和石子场进行现场取证和动态跟踪,录像效果高度清晰,取证效果全面客观、扎实有力。根据调查核实的系列证据,按照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前置程序要求,于2017年8月7日分别向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岚山分局、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岚山区碑廓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3份。
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岚山分局、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岚山区碑廓镇人民政府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国土、环保、镇政府积极开展非法洗沙场及石子场摸排工作,国土部门牵头及时制定了查处非法洗沙场、石子场的执法方案,组织了由国土、环保、行政执法、镇政府、供电公司、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联合执法活动,10天时间内连续开展联动执法活动3次,通过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查封、扣押、断电等相关措施,依法关停了37家非法洗沙场、石子场。
下一步,将按照“向前一步解决问题”的工作理念,全面拆除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及时清理相关生产原料,进一步做好土地、生态修复工作,切实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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