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4单位4村镇拟被推荐为“全国文明”
2017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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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张永斌) 山东省拟推荐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中,日照有4个单位和4个村镇上榜。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是一个单位或者村镇文明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全国文明单位”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山东省拟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中,日照市国家税务局、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日照市莒县公安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位列其中。
  “全国文明村镇”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个村镇5个文明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村镇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
  山东省拟推荐的全国文明村镇中,岚山区高兴镇、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车家村、五莲县潮河镇林泉村、东港区后村镇杏坊村位列其中。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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