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心,买电车遭遇“命短”池电
消费者买电车后电池坏掉,维权遭遇“规行”
2017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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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9月12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李艳梅) 随着经济发展,轻便实用的电动车成为众多市民家的必备出行工具。但由于国家缺乏“三包”统一规定,当电动车或电瓶出现质量问题时,不少商家以一句“只修不退”或以更换“维护电池”搪塞过关,令很多消费者苦恼不已。
  近日,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消费者肖女士打来的投诉电话称,她在今年1月份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当时商家承诺电池充满电后可以跑100公里,电动三轮车质保一年,然而现在才8个月,每次充满电后,只能行驶不到30公里,出现电池续航能力不足情况。
  为此,肖女士要求商家更换电池,但商家检测后说只能换其中一块有问题的电池,而不是整组给更换,肖女士咨询了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专业人员告知肖女士,如果不整组更换,电池续航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按照约定也是应该给予整组更换,所以肖女士要求整组更换,可商家称电动车购买期限已超过8个月,只能更换“维护电池”。
  无奈之下,肖女士向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最终,在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同意更换最好的“维护电池”才了结。
  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近半年受理电动车投诉来看,电瓶质量问题、坏了不给包修、售后服务不到位等成为投诉重点。
  由于国家尚无电动车的“三包”规定,导致一些电动车商家销售时大搞“猫腻”,有的商家虽然承诺保修一年,但保修范围却不明确。一旦电动车出现问题后,往往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认为是“人为因素”,并不属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干脆说零件损坏概不负责等,使消费者处于被动一方,生产企业则有更多的解释权。
  “虽然电动车尚无国家三包细则,但电动车行业之间有行规的。”有电动车销售负责人说,如电动车电瓶“行规”基本实施“6+6”,也就是说,前六个月换“新电池”,后六个月换“维护电池”,而维护电池多是返修电池。
  牡丹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电动车要选择正规的电动车销售商,发现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在购买电动车时,要注意询问商家关于电动车整车、主要零部件(电池等)“三包”情况,索要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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