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个拆一个”还不够
2017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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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锦南
  户外广告是一座城市的信息平台,但杂乱无章的广告牌却给人带来视觉上的污染。由于种种因素,曾经户外广告无孔不入,占据着城市大大小小的空间,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而近日,为美化城市容貌,净化城市空间,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标准,薛城区城管局对光明路两侧等路段拆除了第一批无审批手续立柱广告牌,目前已拆除了22个立柱广告。(8月25日《齐鲁晚报》)
  相关部门的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显然是动真格,此举不但打破了违规广告业主的幻想,也给有心违规设立户外广告者敲响了警钟。不过,违规广告既然违规,自然应由业主自行拆除,但何以要相关部门来拆除呢?这个问题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深思。
  笔者以为,违规业主之所以不自行拆除,实际上就是等待被强拆。这样的等待至少有两个好处。其一,让广告继续广而告之更长时间,让广告作用发挥更长时间;其二,让相关部门强拆,于违规者而言省时省力更省钱。有这样的好处,违规广告业主又哪里舍得自拆呢?
  为了维护法规的尊严,相关部门当然要动真格,但“发现一个拆一个”还不够,并不能让有意设立户外广告者“心有戚戚焉”而不敢越雷池一步。笔者以为,相关部门不能满足于通过拆除为违规者擦屁股,而是应该在拆除之后向违规广告业主追缴相关费用,甚至还有必要对其进行处罚。若能如此,才算公平合理。否则,若用公帑为违规行为买单,就会带来示范效应,让更多的违规户外广告坐等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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