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明书制度”在全国尚未推广,仅有个别法院“试水”。
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等15个部门明确“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8月11日,北京西城法院率先推出“离婚证明书制度”。经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案件,在调解书和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裁判文书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实无误后由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
8月21日,西安莲湖区法院首次向十对离婚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内容仅载明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等,不涉及离婚原因、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
市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门洪科此前介绍,在推出这份《离婚证明》的过程中,院内法官也进行了多次研讨,认为这对当事人的权益有很大保护。
本报记者 崔岩 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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