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政策没有盲区,国企高校所属机构不再例外
2017年09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东营9月19日讯(记者 吕增霞 聂金刚) 近日,东营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17年9月底前,不仅是政府办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高校及军队开办的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起价格动态补偿机制。据悉,这是全省第一个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长期以来,东营市医疗机构的举办主体多元,公立、民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公立医疗机构举办主体也很复杂,除各级政府举办的以外,国有企业及高校也举办一批医疗机构。新一轮医改启动后,东营市政府办的10家公立医疗机构已于2012年陆续取消药品加成,但其他主体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一直延续以往的做法,成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盲区”,造成市域内医疗机构之间、患者之间就医成本的不平衡,影响了东营市医疗资源效率的正常发挥。
  据东营市医改办主任衣淑珍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是推进了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项目的10%;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同时,实施意见逐步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2017年9月底前,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起价格动态补偿机制,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分别由政府(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和主办单位(非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补偿,其余部分通过医疗机构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