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网约车门槛的“新细则”值得推广
2017年09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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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9月以来,两则与网约车有关的新闻颇为引人关注。先是9月上旬,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改革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对试题内容和考试形式进行了调整。而在最近几天,兰州、泉州等城市对网约车细则进行了调整,放宽了对网约车车型和档次的约束条件。
  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非法到合法的过程,网约车已被证明是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一新兴业态的发展与城市生活息息相关。中央层面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施行,各城市的实施细则相继落地,至今已将近一年,在实践中对其加以调整、对不符合现实需要的部分加以纠正,是网约车管理的必要工作。上文提到的两则新闻,都释放出降低“门槛”的善意,对于其他城市而言,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从目前来看,除“央版”网约车管理办法外,已有至少90个城市出台了地方版细则,施行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准入门槛。网约车的准入门槛,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一是对“人”,也就是从业资格;二是对“车”,设置了诸多硬性指标。在对“人”方面,除争议较大的户籍限制之外,从业资格考试也饱受诟病。甚至曾经有一段时间,各地频频爆出区域科目中存在“奇葩考题”。在对“车”方面,争议集中于对轴距、排量、价格的限制,就有行政法专家质疑,相关标准暴露出“公平竞争审查”的缺失。
  “央版”网约车新政及“地方版”实施细则,如今已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检验,一些地方“打车难”问题的回潮,则直接提醒着相关规定已经到了调整“窗口”。此次交通运输部对从业资格考试进行了改革,将公共科目题库从1200道调整到500道,同时要求区域科目应避免出现“与出租车运营服务基本要求不密切或难度过大的内容”,这实际上意味着准入门槛的降低。而从这些调整中也能够感受到,规则调整的目标是促进网约车的进一步发展,增加城市出行服务的供给,以此满足居民们的出行需求。
  兰州、泉州等城市的“新细则”之所以受到关注且受到欢迎,也与实事求是地降低门槛有关。以泉州为例,“新细则”取消了车辆价格不低于15万元的要求,与巡游出租车的最低价格比由1.5倍降低至1.2倍。而在兰州,“旧细则”中的轴距限制取消,换算出来的车辆价格限制则从原先的14万元降低到9万元左右。与此同时,兰州“新细则”进一步放宽了对从业者的居住证年限,网约车内需提供WiFi、充电器、纸巾、雨伞的条款也删除了。这些调整都是基于实践的考虑,对“旧细则”的修改很有针对性。
  当然,考虑到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不必强求各地的网约车细则“高度一致”,但在“一城一策”的前提之下,对“旧细则”中的不当之处适时加以调整的态度,仍是值得肯定的。规则的制定,原本就是为了促进网约车这一新兴业态的合理发展,推动城市交通出行体系的完善,归根到底,是为了居民的出行便利,也尽可能地降低出行成本。对于城市的交通主管部门而言,出台网约车细则绝不是单纯完成一项制定地方政策的任务,更不能借自主权夹带“私货”。有鉴于此,带着问题意识和为民服务的精神,重新评估并调整已有的规则,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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