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摄像头维系医患关系难言和谐
2017年09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罗志华

  9月23日,一名患者家属向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讨要抢救病人时脱下的衣服和财物,医护人员反复解释无效,最终通过监控还原了事实真相。目前,患者家属已向医院道歉,双方达成谅解。(9月28日《北京青年报》)
  自从武汉市前段时间发生一起“抢救患者遭索赔”的事件,类似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也许受前一事件影响,上海这名患者的家属也提出了几乎相同的诉求。这正是人们所担心的:武汉的患者家属向医院索赔或许有几分道理,但动辄向医院索赔的情况若形成破窗效应,其他患者及家属也争相效仿,医患关系可能会受到冲击和破坏。
  向医院索赔,看上去是遵守规则和法律的一种做法,至少要比伤医或医闹强得多。但也要看到,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对于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我们要强调依法行事,但不应提倡把最后手段当成普遍手段,当道德可以解决问题时,是不宜先拿出法律这个武器的。也就是说,在讨论医患关系时,我们应该首先通过道德标准来衡量是非,若还不行,才应该运用法律标准来加以评判。
  动辄向医院索赔,其实就是抛弃了法律之外的所有手段,直接选用了最后手段,其结果是,它将倒逼医院也直接选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比如到处安装摄像头,以便将来能够自证清白;诊疗过程中时时谨慎、处处小心,宁可患者失去最佳的治疗方案,也不愿自己失去法律的保护;在实施诊疗之前,皆要患者和家属签字画押,等等。这并非医院过于谨慎,不过是受形势逼迫而已,假如上海这家医院没有在关键区域安装监控,又岂能这么快就自证清白?
  医疗具有不确定性,选择诊疗方案有较高的风险,需要医生具备一定的冒险精神。但总是通过法律来处理医患关系,让摄像头、协议书等成为维系双方关系的常用工具,医生就会渐失冒险精神,被迫以自保作为优先考虑。这对医生而言是不幸的,但受害最大的仍是患者。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医患关系若想往更和谐的方向发展,就不能仅用法律来保底线,更要常用道德手段。对于医生来说,敢于为患者担当和冒险的高尚医德,是一位合格医生的必备素质,对于患者来说,向医院索赔即使不违法,只要不合道德标准也不行。这起索赔建立在谎言之上,即使不构成违法,也应该得到道德上的一致谴责。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