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
2017年09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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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平时发生自然灾害对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张吉文介绍说,冬春生活救助重点是解决受灾人员因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冬春救助时段为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5月。民政部门首先要制定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补助指导标准或实施标准,确定救助对象和救灾款物,优先救助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受灾人员。 
  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本省冬春救助指导标准,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将实施救助情况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并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县级民政部门在接到上级下拨冬春救灾资金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灾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可通过涉农资金“一卡(折)通”发放。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  与此同时,为了提高灾害应急救援救助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会根据当地灾情特点,购置一些专项用于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的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遵循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原则。实施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救灾物资储备机制。以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自储实物为主,结合区域特点,推广协议储备、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辅助储备方式。 
  救灾物资品种主要包括棉被、棉衣裤、帐篷、折叠床、救生衣、救生包、睡袋、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净水设备等基本生活用品。不宜长期保存的食品类等救灾物资可与当地有关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委托定点代储等。
   本报记者 张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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