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明年2月将基本实现统一监管
2017年10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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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10月11日讯(记者 韩微) 为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加快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枣庄市启动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2018年2月底基本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据了解,此次统一监管实施范围是指市国资委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具体包括市直单位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凡是列入统一监管范围的市属企业在产权划转及改革重组中,因非独立使用等特殊原因无法随同划转的,设置5年过渡期,由企业按原使用方式及条件继续使用。产权划转的市属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关系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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