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人民法院召开集中退赔大会
“红三轮”系列劫案受害人获赔偿
2017年10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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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县法院刑事被害人集中退赔大会现场。
     本报聊城10月11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希玉 吕志栋) 10月10日,聊城冠县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受害人集中退赔大会,为冠县抢劫“红三轮”系列案件的9名受害人发还赃款或赔偿款。 
  近年来,电动三轮车因其遮风挡雨,驾驶方便,成为不少家庭的常用交通工具,也有部分人员顺便做起了载客生意。因载客的电动三轮车大多为红色,又被称作“红三轮”。这些载客“红三轮”的驾驶人员大多为老年人或无业妇女,安全意识差,易成为犯罪分子盯上的对象。今年春节前后,冠县便发生了多起“红三轮”被劫案,一时间人心惶惶。
  今年2月份,公安民警在冠县斜店乡一条乡间小路上发现一辆“红三轮”形迹可疑,便驱车将其逼停,正在实施作案的杜某被当场抓获。杜某年仅16周岁,初中便辍学在家。据其本人交代:“因手头紧,便想着抢点钱花。”他通常在冠县城区乘坐“红三轮”,行使到偏僻地方时实施抢劫。据冠县法院已查明的事实,其先后作案9次,劫得现金或财物价值共计5410元。
  杜某虽然系未成年人,但鉴于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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