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石剑芳) 1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17供热收费已经开始,10月10日—11月10日为集中交费时间,设立了7个便民收费点和80个代收取暖费的银行营业网点。
9月17日,章丘区公用事业局与济南热力集团签订了供热企业《经营管理权移交接管协议》,由济南热力集团接管章丘区热力公司、章丘区圣龙供热有限公司、章丘区圣井热源有限责任公司和章丘区城东热源厂4家供热企业,章丘区供热正式纳入济南热力集团服务范围。
据了解,10月10日—11月10日为集中交费时间,设立的7个便民收费点和80个代收取暖费的银行营业网点将全面启用,用户可持《用热登记证》,选择相应的交费方式就近交费。
今年采暖价格不变,根据章价发(2008)48号文件规定,居民住宅、中小学校、托幼园所、社会组织或个人兴办的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医疗中心、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非营利性老年服务项目,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50元收取采暖费。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90元收取采暖费。
为方便用户交费,今年与章丘农商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齐鲁村镇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8家金融机构合作,开通取暖费银行代收业务。用户可持《用热登记证》到以上银行设置的营业网点办理交费业务。
本采暖季计划于10月9日开始向一级网系统充注软化水,随后,章丘供热公司将对二次管网注水,届时,请广大用户密切关注注水通知,注意家中留人,及时查看室内外供热设施有无漏水现象,如有漏水,可立即拨打物业公司电话或热力集团客户服务热线88812319维修。11月5日至7日进行冷态调试,11月8日开始热态调试,11月15日进行正式供暖。
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客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申请停止用热的客户可在当年采暖期开始30日前,持《用热登记证》到公用事业局客户服务中心或6个便民收费点办理用热报停手续,填写《用热户报停登记表》,手续办理不收任何费用。供热企业受理的报停为整个采暖季报停,不受理一个采暖季内分阶段报停。供热开始后,对既不办理报停手续又不缴费的用热户则视为盗用暖,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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