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25日讯(记者 李军) 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为及时有效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突出问题,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环境诉求解决机制常态化,成立了聊城市环境保护督察热线受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环保督察热线的接听、转办、督办、反馈、归档、信息公开等运行管理工作。设立了环境保护督察热线,环保督察热线号码为0635—8909693(工作日9:00—16:00受理)和0635—12369(全天候受理),主要受理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牵头”的原则,市环保热线受理办将省、部级转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市级受理的举报案件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转办,要求参照中央环保督察“四个第一时间”和“五个办结标准”的要求组织查办并限时办结,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相关重点工作督导组开展现场督导。因党政领导干部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失职失责导致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发生,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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