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企业职工退休,可提前1个月申报了
2017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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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张永斌) 日照市人社局日前印发《关于市直管企业职工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办字〔2017〕58号)。该《通知》规定,自2017年11月起,市直企业(托管机构)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前1个月,可提前向人社部门申报退休,确保企业职工能及时办理退休,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公示期限由10天缩短为5天。
  《通知》要求,有关企业要加强公示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企业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要提前提报职工退休核准有关材料,未及时申报的,相关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该项政策调整是日照市人社系统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体现,通过提速增效,努力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全面提升人社系统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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