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有钱不还玩资金转移
一男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7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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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0月26日讯(记者 姬生辉 见习记者 潘宇 通讯员 袁鹏 李静) 一男子借了37万元的债务并打下借条,临近还款日期却耍起了赖,不仅面对法院判决拒不赔偿,还转移了妻子账户内200余万元的资金。26日上午,任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男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5年3月1日,被告人李鸿(化名)向朋友赵某、张某借了37万元钱,并写下借条。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李鸿却并没有偿还此款项。当年10月23日,任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定李鸿和其妻子白某偿还借款37万元及因此产生的相关利息。由于李鸿夫妇仍不还款,任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9日决定强制执行。在此阶段,李鸿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并违反报告财产令的规定,不如实申报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今年7月20日,李鸿被司法拘留十日,拘留期限届满后,其仍未如实报告期财产情况。 
  今年8月上旬,李鸿被任城区公安分局传唤并接受调查。经调查,2015年10月28日,李鸿妻子白某的名下银行账户内转入人民币206万余元,但短短20多分钟后就转至白某母亲的银行账户内。“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担任本案审判长的任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建玲当庭宣布,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鸿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法院予以确认,并判处李鸿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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