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通讯员 穆玉东 
2017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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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6日讯(通讯员 穆玉东 记者 张峰) 今年以来,阳信县人民检察院在打造“六型”基层检察院过程中,创新建立并研发了“双体监督”案件管理机制和软件系统。8月18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连才专程到阳信调研,并对该项创新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双体监督”是什么?能起到什么作用?为何能引起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
  阳信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通过对案件质量的线上巡查、线下分析,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发现70%左右为程序性瑕疵,主要表现为程序性事项的遗漏和应用系统内操作不完整、不及时。如何将不规范问题消灭于未然状态,如何将对案件的管理监督拓展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覆盖,这正是“双体监督”创新机制产生的背景。
  尤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办案权责均加大,工作量也加大,一名检察官往往同时经办八九个案件,这些案件加起来有数百种不尽相同的程序,程序性事项是分散检察官精力的重要因素。
  “双体监督”是指由案件经办人对案件进行预防性自体监督,由案管中心对案件进行集中性地他体管理,通俗来说就是检察官自我监督和案管中心监督。
  检察官打开系统软件后,会自动收到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易疏漏、易出错的节点和事项的提醒,系统能对侦监、公诉、未检、民行等8个业务条线、38个办案节点、96个具体事项进行智能提醒,将案件承办人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实现对案件管理事前预防、事中提醒和事后监督的全覆盖,提升司法规范化。
  “双体监督”机制的运行,减轻了繁杂程序性事务对案件承办人的压力,将案件程序性瑕疵降到最低,有效解决了事后难以补救的窘境。试运行管理案件30余件,案件程序性问题基本杜绝,办案效率提高了20%,在今年的全市“系统运行情况通报”中,阳信县人民检察院实现了办案程序零瑕疵。8月22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案管工作会议上,该项创新工作作为全省典型经验作了展示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及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该做法具有创新实用性,可操作可复制,值得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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