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划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举报破坏水土行为
2017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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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李榕 刘振) 为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德州市发布《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划分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并进行重点治理。
  全市共划定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414.2平方公里,共涉及德城区黄河涯镇,陵城区丁庄镇,乐陵市杨安镇,禹城市市中街道,平原县王庙镇、张华镇、腰站镇,武城县郝王庄镇,夏津县北城街道,宁津县宁城街道,庆云县严务乡、徐园子乡,临邑县孟寺镇,齐河县焦庙镇、仁里集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镇,运河经济开发区等17个区、乡(镇、办事处)。该区域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重点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禁止乱砍滥伐、乱挖乱采等人为破坏水土保持的活动,同时治理局部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总面积360平方公里,共涉及陵城区徽王庄镇、边临镇、郑家寨镇、于集乡,乐陵市寨头堡乡、铁营镇、大孙乡,禹城市张庄镇、伦镇,平原县前曹镇、王凤楼镇,夏津县新盛店镇、双庙镇、田庄乡,宁津县杜集镇,庆云县尚堂镇,临邑县临邑镇、临盘街道,齐河县表白寺镇、潘店镇、马集镇等21个乡(镇、办事处)。该区域将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以风沙片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同时保护好生态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
  按照要求,各级政府将加强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行政,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各级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此外,开办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履行有关程序,落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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