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又有216套公租房开始申请
符合条件的市民11月1日起即可填表申请
2017年1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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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31日讯(记者 邢孟) 31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住建局了解到,市区和谐家园又有216套公租房(待交付)开始接受市民申请,符合条件的市民11月1日起即可到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住建局窗口填表申请。
  菏泽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是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目前,已有不少市民成功申请到了公租房。据了解,本次供应房源为和谐家园小区,共有216套(待交付),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财政部门核定后公布。
  根据规定,菏泽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19910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和连续交纳劳动保险1年以上,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现有房屋被征收的视为有房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可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城镇居民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材料。新就业职工和来菏务工人员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员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材料。申请地点位于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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