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登11月7日讯(通讯员 邹瑛) 近日,区物价局、卫计局、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威海市文登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2017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现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完善和理顺,增加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可以收费的一次性耗材,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通知》自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
《医疗服务价格(2017年版)》是对2013年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有关文件的整理和汇总,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内容:一是我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使用说明;二是我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三是一次性特殊医用耗材价格管理目录;四是省市相关文件。
《医疗服务价格(2017年版)》共计4416项,经研究,我区这次确定的价格项目3805项。其中,对现行的64项医疗服务价格的说明、内涵、计价单位、价格等进行修改完善;增加183项省级新立项以及我区已开展临时价格备案但无编码的医疗项目;新增一次性医用耗材22个,放开288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直接区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将目前一级医院收费标准高于二、三级医院的14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降至二级医院标准,12项手术费标准降至三级医院的86%;对6周岁以下儿童患者开展的部分一般治疗操作、有创活检、探查项目及手术治疗价格确定加收20%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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