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勤务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移动污染源治理行动
全天候坚守,严控限行车辆闯禁区
2017年1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执法队员在禁行区内对车辆进行执法检查。
     本报见习记者 李亚腾 
通讯员 张丹

  11月4日至11月8日,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为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高新区勤务大队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在4日至8日期间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并建立长效机制,严查高新区城区5吨(含5吨)以上中型、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闯禁区违法行为。
  24小时不间断巡逻
严控限行车辆闯禁区

  “根据济宁市、高新区相关环保条例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高新区勤务大队开展了道路交通移动污染源治理行动,抢抓治理源头和企业审批管理,将不符合环保要求车辆逐步进行整改或淘汰。”高新区勤务大队长李云刚说,同时按照要求组织执法力量进行路面治理,加大禁行区内中型、重型柴油车的管控力度,严查严控闯禁区车辆。
  “行动中,高新区交警加强路巡路查,组织警力加大巡逻力度,引导企业单位办理合规通行证件,按照通行证件要求,合理组织生产运输。”李云刚介绍,夜间巡查治理力度也在持续加大,24小时不间断进行道路巡逻检查,并且加大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单位和市民了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为外地过境车辆介绍了绕行路线和办理通行证件的办法,并且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高新区勤务大队王因中队长解学军说,针对闯禁区、超载、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减,处罚标准不变,并规劝驾驶员服从发布通告和设置的禁令标志,更不要超载运输,不仅加剧污染排放量,对于车辆制动、转向等安全操作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多部门联合执法
严查“冒黑烟”货车

  在济宁高新区日兰高速264出口治超站,高新区勤务大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采取白天、夜间轮流检查方式,重点针对运煤车、渣土车、物流车等车辆,严厉查处尾气超标、超限超载、道路遗撒等违法行为,实现全天候监管。
  同时,严查尾气超标行为,对于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及遥感监测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无尾气净化装置等国III柴油车依法予以处罚,针对车辆超载行为,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称重卸载,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和扣分,并禁止超限超载货车进入城区。
  此外,严查重型货车闯禁区行为,自2017年11月1日起,对于2吨(含2吨)以上的大货车和渣土车等柴油车无通行证违规进入外环线内主城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1月4日起,未经相关部门确认为保障城区正常生产经营、未达到国IV或以上排放标准,且未办理高新区通行证的5吨以上中型、重型柴油车等车辆驶入高新区限行区域,高新区勤务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
严守限行区域
重污染应急预案完备

  342省道以北、东外环以东、327国道以南、104省道以西(不含以上道路)的高新区区域路段,全面禁止5吨(含5吨)以上中型、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行,沿线企业单位、过往车辆应按照通行规定行驶。经相关部门确认为保障城区正常生产经营的5吨以上中型、重型柴油车,需办理高新区通行证,且必须达到国IV或以上排放标准。
  11月4日至8日,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高新区勤务大队第一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城区4个外围封控点,封控要求除保障城区正常生产经营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禁止如挖掘机、运煤车等中型、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行,保证车辆只出不进,各执法中队加强辖区内巡逻查控力度,严查重型货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闯禁区违法行为。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高新区勤务大队结合实际制定《高新区勤务大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适用于济宁高新区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理工作,以防控结合、强化减排、统一领导等措施为工作原则,由轻到重制定4个预警响应级别,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了高新区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