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搬家顺走3.7万存款
一周内挥霍2.1万
2017年1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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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李晨日 张家雷)诸城密州街道某村的管某利用帮朋友搬家之际,顺手盗取朋友的银行卡并取现3.7万元。短短一周时间内,用于吃喝、购买金银首饰等便挥霍2.1万元。9日,记者了解到,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 
  10月31日上午,诸城市密州街道某村的邱某来到诸城市公安局密州路派出所值班室报案,邱某称其在前一天发现放在家中卧室桌子抽屉里的银行卡不见了,当天到银行查询后发现卡里的3.7万元钱被取走。 
  民警调取了银行卡的取款记录,发现邱某银行卡内的钱是在10月25日和26日分两次取走。银行监控视频显示,取款人是一个头戴帽子的男青年。经邱某辨认,这名头戴帽子的男青年竟然是前几天一起帮邱某搬家的同村朋友管某。 
  确定嫌疑人后,民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管某抓获归案,管某对其盗窃邱某银行卡并取现3.7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10月25日,邱某邀请同村的几个青年一起帮忙搬家具。一起搬家的几个青年也是非常卖力。到了中午饭时间,邱某上街买了饭菜招待大家。趁着邱某外出买饭的空,管某进入邱某的卧室随处翻找。最终,管某在卧室一个未上锁的抽屉里找到了几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其中一张背面写有六个数字的银行卡引起了管某的注意,他猜想数字很可能就是银行卡密码,便悄悄的将这张银行卡揣进了自己的裤兜里。 
  等到下午搬完家,管某便戴上一顶帽子,稍作掩饰直奔银行,在自动取款机上分十次共取了2万元现金,随后马上去买了手机,金银首饰等。到了晚上,管某又请朋友一起吃饭、唱歌。 
  到了26日凌晨4时许,从未如此大方花钱的管某心情激动,根本无法入眠,又起床跑到银行取了1.7万元现金。提出来的现金,很快被管某疯狂消费掉。短短一周时间,管某便挥霍了2.1万元。 
  目前,诸城警方已将剩余的1.6万元赃款追回,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管某被诸城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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