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原创力,竹篮打水一场空
2017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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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纷纷扰扰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又出现了尴尬的一幕。
  日前有媒体报道,荷兰Talpa单方面宣布终止与唐德“the voice of”版权合作,并要求唐德继续支付剩余的4125万美元的授权费用。消息一出,舆论也相当困惑,两年前Talpa为了将“好声音”的模式卖给唐德,不惜抛弃已经合作四年的灿星,如今和唐德的合作竟也陷入僵局……
  事实上,灿星、唐德、Talpa这三方的“好声音版权之争”已经打了快两年。
  观众熟悉的《中国好声音》当初引进自荷兰Talpa公司的《The Voice of…》正版版权。制作公司灿星和Talpa公司签了四年四季的合约。2016年年初,Talpa公司在香港提出诉讼,禁止灿星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随后唐德宣布以6000万美元把接下来四年的版权买到手,并高调宣布进军综艺市场。
  灿星公司被禁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其原创节目不得不改名为《中国新歌声》,还被迫更换了LOGO、赛制、场景等细节。灿星公司教训惨痛,新的版权拥有者唐德影视也难称赢家。经过版权的易主争夺,其品牌价值已出现透支迹象。同时,唐德影视的《中国好声音》还将直面灿星的《中国新歌声》,以及其他电视台类似节目的激烈竞争,前景如何,尚难预料。
  随着引进模式热潮中的代表“The Voice of”如今无处落脚,光凭舶来品身份就能吃得开的综艺局面已经不再。更多人看到的是,缺乏原创力,就缺乏话语权。
  此次Talpa公司发出协议终止函,并追讨4125万美元的授权费用,也暴露了海外版权方的真正意图。
  其实,模式的真正价值,必须依赖本土电视制作团队的创意和创作才能得到体现。例如《中国诗词大会》《中国好歌曲》等节目,靠精良的制作和对题材、市场的把握能力,口碑收视双丰收。
  在国际通行惯例中,合理的模式费大约300万人民币,但随着前几年引进模式的井喷式发展,模式费在中国水涨船高,甚至出现了天价泡沫。
  《人民日报》评论曾写道:“引进海外综艺模式不可怕,但在这个过程中,激发自己的文化想象力,培养将想象力‘变现’的专业队伍,才是正确的拿来主义。”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必须要戳穿天价模式的泡沫:“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制作能力,花了高价买来的模式也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将来的电视市场是属于具有原创能力的优秀制作团队的。”
  模式决定论已走下神坛,无论平台还是广告商都普遍意识到,只有好的制作团队才能最大化地开发出模式本身的价值;而对从业者而言,原创才是根本出路。 (庄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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