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警曝光新一批终生禁驾人员
五人中有一人是女性,肇事后逃逸被追刑责
2017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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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14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晶) 13日,聊城交警曝光新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五人上榜,其中还有一名女性,五人均因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有两人属无证驾驶。
  公布名单的同时,交警还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2016年3月3日6时38分许,张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城区东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聊城市人民医院东院南门口对过处时,与沿东昌路人行横道线由南向北步行的唐某相撞,造成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2016年3月7日,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案后,民警在进行排查走访的同时,重点调取了东昌路沿线的交通监控录像,根据沿线交通监控录像,确定嫌疑车辆为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根据摩托车的特征,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排查到开发区一处建筑工地,将近几日没有按时到工地打工的张某列为重点排查对象。2016年3月5日,事故中队民警于东昌府区侯营镇张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张某对其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告破。确定张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唐某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
  2016年10月12日,张某被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2017年5月26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另一例为,2016年12月09日21时05分,高某驾驶鲁P1XX8S号轿车沿省道老316线由南向北行驶至许楼桥处,因未确保行车安全,撞到前方顺行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尾部,造成王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高某驾车逃逸。经交警队调查走访,调取监控视频,确认赵寨子镇西屯村高某具有作案嫌疑,2016年12月12日高某到高唐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调查,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最终,高某被高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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