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2017年度全国“安全诚信船长”评选工作中,日照港股份轮驳分公司的李可山、贺青两名船长获得全国“安全诚信船长”荣誉称号。
安全诚信船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由航运公司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在全国报名的候选人中评审确定的。申请参评的船长必须同时符合实际担任船长职务36个月以上、近3年任职期间所服务船舶未被滞留且未发生事故、本人无违反海事法规行为的条件方可入选。 (张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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