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拒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是罔顾世贸规则
中国已另案将美类似做法诉诸世贸组织
2017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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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美政府日前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一事,商务部有关负责人2日回应指出,美政府做法为罔顾世贸规则,将“替代国”和“市场经济地位”搅在一起是混淆视听,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日表示,美政府已向世贸组织正式提交书面文件,反对在反倾销调查中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
  众所周知,中国人为加入世贸组织曾付出艰辛的努力,但很多人纳闷为何16年后,依然没有在国际上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为何要如此看重它?
  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在《议定书》中不得已接受了“三大不利条款”。其一是:入世15年内(到2016年12月10日)不具备市场经济地位。
  这个“地位”的重要性在于,当“有地位国”对“没地位国”的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诉讼(质疑其低价抛售)时,判断出口价格是否过低的标准,不是没地位国的国内实际价格,而是另一个“有地位的替代国”的价格数据。这样,只要找一个成本很高的国家作为标杆,几乎必然判定存在倾销。
  举例来说,上世纪90年代,欧盟对中国开展彩电反倾销调查,居然丧心病狂地以新加坡作为替代国来计算彩电的生产成本。当时新加坡的劳动力成本可是中国的20倍,算下来中国当然在低价倾销。
  那么,中国全面市场经济地位与谁有关?根据当时中国加入WTO的条款,只有该成员国在中国入世之前的国内就已存在反倾销与是否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相关规定,才可以在中国加入WTO后对华反倾销中利用是否“市场经济地位”这一点,否则是不行的。
  而在中国入世之前就存在相关立法的经济体,主要有美国、欧盟、巴西、埃及、印度、以色列、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秘鲁、新加坡、南非、泰国、土耳其等十四个经济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让这些经济体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才是最重要的。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球已经有包括俄罗斯、巴西、新西兰、瑞士和澳大利亚等在内的81个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由于上述十四个经济体都不包含其中,因此,其实际意义并不大。
  实际上,“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在很多时候并不简单是一个经济上的问题,它虽然披着一个经济的外壳,却有着一个政治的内核。
  2日,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表示,该案件与“市场经济地位”无关,世贸规则也没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判定标准。美国并不是该案的当事方。中国已另案将美国类似做法诉诸世贸组织。     据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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