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
预计将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00万
2017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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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2月7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张夫真 许振鹏)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全国28个城市和地区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济宁位列其中,预计将获得中央财政40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支持。
  此次试点工作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鼓励地方加大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形成比较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和推动机制。主要任务是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9个重点领域,包括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善促进居家和社区的医养结合服务等。试点城市申报成功,将有力助推该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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