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解读了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
实绩突出,可破格提拔
“一些干部认为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发布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晓磊介绍,目前我省部分干部存在求稳怕乱、安于现状的不良心态,缺乏激情、消极应付等“为官不为”现象也有所抬头。在此背景下,省委决定研究制定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对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意见》作出了上述规定。“这条规定太好了,也就是说,区长县长如果干得特别优秀、实绩突出,就可以直接被提拔为市长。”济宁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说。
马晓磊介绍,“大家都知道,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选什么人、不选什么人,能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这一内容是对以往循序渐进、论资排辈等陈旧观念的突破。
容错免责,提拔不受影响
除正向激励外,《意见》中的容错机制部分提到,针对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等类似原因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建立相应的容错免责程序。
“容错免责要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处长刘优胜表示,坚决反对拿敢于担当替违纪违法找理由,以容错免责为借口纵容袒护违纪违法行为。
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庸政懒政严肃追责暂行办法》,这是山东首个建立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的区域。此后,济南、德州、莱芜等市也出台了专门规定。
诬告干部纳入“黑名单”
澄清保护机制规定,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和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依照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有诬告陷害行为的有关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加大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凡是跑官要官、不安心工作的,一律记入负面清单,不得提拔重用。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部主任贾英健认为,目前山东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需要通过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改革工作需要先行者探索,需要建立合理的制度,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本报记者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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