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超市购买蔬菜。本报记者 李锡巍 摄
本报济宁12月12日讯(记者 李锡巍 通讯员 王磊)12日,通过随机抽取、现场拆封抽查县市区及企业单位名单,山东省食安办督查组对济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当日上午,督查组“兵分两路”前往济宁市任城区和邹城市的农产品种养殖、屠宰、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等各个环节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在唐口工业园三强乳业新厂区,检查人员参观了企业的全自动灌装线、质检区等,并依据食品生产企业督查工作清单,对企业开展成品出厂检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实施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检查。在任城区神道路的沃尔玛超市,检查人员来到超市果蔬区、海鲜区、肉类区,检查了进货记录、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内容的登记存档记录。
“我平时购买食材都喜欢来这里,不仅购物环境好而且质量安全有保障,吃起来也放心。”在沃尔玛超市购物的陈先生说,食药监工作人员经常对商超等地进行检查,这样能对购物场所的食品质量、进出口把关起到督促作用,市民吃起来也更安心。
针对督查组提出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全市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研究省督查组的反馈意见,并借鉴省食安办此次督查活动的做法开展济宁市食品安全督查活动,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死角和盲区,使问题食品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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