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李榕) 近日,德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市区边缘的一家大型停车场检查时发现,在该停车场院内一建筑物装有一卫星地面接收天线。
经现场检查,该停车场提供过往大型车辆停车住宿服务,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电视节目供在其住宿的客人收看,共有25个终端设备,每个终端能够接收13套境内电视节目。
经立案调查证实,其停车场为个人经营行为,没有办理《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属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电视节目,违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根据违法事实及违规情节,对其擅自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设施予以没收,并处两千元罚款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成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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